大埔警區一名34歲姓黃警長,涉嫌於2020年8月4日「冚賭檔」時,擅自取走2副理應屬證物的麻將,及後被同袍舉報。他早前否認一項公職行為失當罪,暫委裁判官陳曉明今日(20日)裁定他罪名不成立,指黃雖然曾稱「返去有麻雀打」,但因為他語氣輕浮,不排除只是在開玩笑。案情指,被告曾將麻雀放在行動車上,而未有向督察報告,陳官認為,雖然他行為可疑,但亦可能只是一時忘記或疏忽,法庭對他是否有挪用意圖存疑,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。#police#hkpolice#香港警察#大埔#麻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