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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漢打科興2日後亡 裁定死因存疑 專家委員會下周商3歲可接種科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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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旬漢打科興2日後亡 裁定死因存疑  專家委員會下周商3歲可接種科興
一名患有「三高」及心肌梗塞的六旬漢於年初疫苗接種計劃開始首日,接種首劑國產科興疫苗兩日後去世,成為首宗針後死亡個案。死因庭首次就疫苗死亡事故召開死因研訊,陪審團退庭商議超過4小時後,一致裁定「死因存疑」,認為導致死者死亡的原因為急性肺水腫。
裁判官周慧珠今早引導陪審團時指,若陪審團認同死者在接種疫苗前已患有心肌梗塞,引起急性肺水腫,即是死於致命疾病,應裁定「死於自然」。而接種疫苗前已出現急性心肌梗塞,即兩者無因果關係。即使未能排除科興疫苗可能令急性肺水腫惡化,均可裁定死者「死於自然」。相反,若陪審員不接納本案專家證人之口供,認為有其他因素引致死亡,但由於未有足夠證據指其他因素為何,則可裁定「死因存疑」。
陪審團建議衞生署在接種疫苗小冊子上,對「未控制的慢性病」提供實際例子,例如糖尿病、心臟病等,列出的病患名稱不應只有專家用詞,要確保市民明白,並解釋何謂受控病患,即病情嚴重,需服用藥物應對的疾病,同時列出嚴重疾病的選項供市民剔選,讓當值醫生留意及提供建議。
63歲男子李宇根於2月26日在官涌體育館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,兩日後因氣促到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求醫,及後心跳停頓但搶救無效,28日凌晨證實死亡,終年63歲。死因研訊早前傳召了16名證人,包括死者親友、為死者診治及急救的醫生、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成員等。
死者親友早前作供指,死者生前有吸煙習慣,患有糖尿病及「三高」等,曾出現「心口翳住翳住」,有時走路亦會氣促。但他在接種疫苗後當日及翌日,身體並無異樣。
港大內科部臨床藥理科教授張文勇指,雖然未有文獻指接種科興疫苗與心肌梗塞兩者有關,但不排除打針或是「最後一根稻草」,令死者心肌梗塞惡化。但他也指,死者的急性心肌梗塞發生於2至3周前,故肯定與接種疫苗無關。
另外,新冠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下周一(15日)開會討論,將科興疫苗接種年齡下調至3至17歲。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向傳媒表示,政府於10月中旬收到科興申請更改接種年齡至3歲或以上,當時表示將交予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考慮及審批,並向食衞局長建議是否批准申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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