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月,一名姓劉43歲孕婦於土瓜灣遇警截查時被指情緒激動、拒絕出示身份證,她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,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黃子豪說,3名作供警員曾一致稱被告沒拿出身份證,這明顯與現場閉路電視片段不符,認為他們的口供一致出錯,情況令人匪夷所思。黃官指,相信他們是為了掩飾事實,均非「誠實可靠」。
3名警員證人(警署警長劉芷芬、警長黎錦耀、警員廖逸山)早前作供均稱,被告未曾表明孕婦身分,但辯方的呈堂片段顯示,被告坐在地上時不斷表示自己是「大肚婆」,其胞姐亦曾着警員「唔好騷擾大肚婆」。而被告上庭作供曾說,聽到一把男聲鬧「你個死肥婆」,而警長黎錦耀則否認當時情緒激動,反形容被告當時不斷反抗。黃官今稱,從閉路電視片段,只見黎曾多次用手指向被告,未見被告有不斷反抗,相信黎誇大口供,合理化他鎖上手銬的行動。
劉婦被捕後其一家人曾接受多間傳媒訪問,透露她們一家過去一直支持警方執法,直言警隊在她們一家心目中的所謂「正義」形象,已宣告徹底破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