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班已婚交通男警去年初在尖沙嘴Donki用經剪裁的環保袋,露出手機鏡頭去偷拍女子裙底。他早前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,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被告還押至1月26日判刑,其間法庭會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。
被告蘇賢浩(38歲)被控於去年1月21日,於尖沙嘴美麗華二期廣場DONKI內作出猥褻、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,即偷拍事主X裙底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就讀小學的兒子,過往奉公守法,經審訊定罪後,或被革職及失去長期服務金;而案發後,被告飽受精神折磨,已受教訓。
裁判官葉啓亮批評,辯方指袋上的洞口是被告與保安員拉扯所造成的說法匪夷所思,認為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;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,被告當時不似選購貨品,而是尋找目標女子拍裙底,再用連接手機的遙控器拍攝。葉官並稱,控罪雖然只涉一名女事主,但案件明顯涉及不止一名女性,直指被告行為不但令事主不安,亦令大眾厭惡,明言本案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。
被告蘇賢浩(38歲)被控於去年1月21日,於尖沙嘴美麗華二期廣場DONKI內作出猥褻、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,即偷拍事主X裙底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就讀小學的兒子,過往奉公守法,經審訊定罪後,或被革職及失去長期服務金;而案發後,被告飽受精神折磨,已受教訓。
裁判官葉啓亮批評,辯方指袋上的洞口是被告與保安員拉扯所造成的說法匪夷所思,認為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;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,被告當時不似選購貨品,而是尋找目標女子拍裙底,再用連接手機的遙控器拍攝。葉官並稱,控罪雖然只涉一名女事主,但案件明顯涉及不止一名女性,直指被告行為不但令事主不安,亦令大眾厭惡,明言本案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。